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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治理策略探析》

发表时间:2020-02-23 21:22作者:韩永军

【摘要】本文利用周边传播理论,力求阐释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传播过程不够透明、传播措施没有到位、国际传播战略缺失等三大问题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疫情防控反向治理策略的周边传播,尽快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优化协同供给机制、准确把握内在机理、积极推动法治进程。

【关键词】周边传播 ;疫情防控; 治理策略


2019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简称为新冠病毒,世界卫生组织将此疫情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我国也将其定为法定传染病。当前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行动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成果突出,展现出中国速度、中国规模、中国效率,得到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家的高度赞赏。中国特色强大制度优势、应对“非典”等公共卫生事件的有益经验、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了强大的科技和物质基础,成为此次中国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三大优势。

随着新冠病毒疫情周边传播的不断加剧,我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及治理策略的周边传播却不容乐观。2019年12月以来我国已陆续发现该病毒,从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于2020年1月11日正式披露武汉卫健委关于新冠病毒情况通报,至从1月20日武汉市政府正式召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大会,我国及周边国家确诊病例由41例陡升至303例(含韩国、泰国、日本通报确诊病例4例)。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传播还未正式开始,地方政府及地方主管部门对新冠病毒疫情事件的信息公开含糊其词及“辟谣”事件。我国疫情防控传播过程不尽透明、传播措施不够到位、国际传播略显被动等问题的出现,错失新冠病毒疫情信息披露及防控传播**时机,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损失,滞阻了我国整体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一、 我国疫情防控传播不力的现状

(一)传播过程不够透明。2019年12月31日武汉卫健委发布首则官方通报,称发现27例新冠病毒病例,初步分析系病毒性肺炎。1月1日包括李文亮医生在内的8名武汉市民在其所在微信群里将其披露出来(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后来给予他们很高的评价,称之为 “事前诸葛亮”)。1月11日,武汉卫健委发布第四份通报,首次提到“新型冠状病毒”,1月22日武汉市政府正式对外宣布,全面实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 期间,对于感染人数及传播路径等关键信息未能及时公开披露,连病毒“人际传播”的特性,直到1月20日钟南山院士才最终确认。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存在着信息披露的责任“缺位”。1月27日下午,武汉市市长接受央视专访时坦承,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中有披露不及时的一面。传播过程透明尤为重要,这是17年前SARS留给我们的启示,此次新冠病毒疫情再次以惨重的代价证实了疫情防控中传播过程透明的重要性。

(二)传播措施不够到位。对疫情防控科普宣传不及时。多数市民不理解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重要性,不明白新冠病毒的传播机理与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不聚会、多通风的逻辑关系。疫情防控法制传播不到位。国内很多法学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病防控法》的从属关系一直都有争议,导致政府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责权利不清晰,同样也导致疫情防控法制传播“缺位”。武汉及周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宣传“灯下黑”的弱地方政府行为屡见不鲜。湖北省及武汉市的主要领导也公开坦诚,此次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没有把握好5大节点。湖北红十字会及部分官员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不作为”而问责的事例时有发生。对武汉“封城”的应急预案准备不充分,宣传不到位,导致医务工作者通勤困难、患者就诊过程滞缓、120应急保障不力、应急物资配送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

(三)国际传播不够主动。由于武汉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中   的“缺位”、“错位”和“退位”,目前新冠病毒病例已经在我国(含港澳台地区)及其它23个国家共确诊病例17389例。早在1月16日,泰国已确诊一名中国旅客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武汉卫健委主要领导官方表态:不排除人传人的有限可能,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对新冠病毒人际传播误判直接导致我国疫情防控国际传播陷入被动。而美国在新冠病毒疫情初期,就着手武汉领事馆工作人员及美籍公民的包机撤离,更加重了国际传播的不利局面。2月1日起,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日本、新加坡等多国宣布禁止所有从中国大陆直飞或转机的非本国籍人员入境。相比2003年SARS事件,我国疫情防控国际救援与国际协作明显滞后。


二、我国疫情防控传播不力的归因分析

(一)传播主体不明晰、协同优化不完善。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医院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的专家学者、包括患者本人都应该是疫情防控传播主体。官方网站及融媒体、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商业媒体和自媒体,也应该自发形成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行动主体。但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主体多元化特征不明晰,“四全”媒体传播的协同优化不足。

(二)传播行动过程不流畅。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过程中,周边传播多元行动主体需要通过防控传播问题具体化、传播效果**化、传播过程一体化、传播动员立体化等四个步骤,从防控传播决策到行动、从行动参与,到主体赋能,打造“周边传播”的全闭环的行动网络,实现传播流程再造,。

(三)传播要素融合不够。我国疫情防控传播需要进行“行动网络”资源的二次融合。当前因不同利益相关者、多元主体行动者问题不断呈现,行动不断异质,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不能有效趋向协同融合。另外,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多元化主体没有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智能化技术,整合多种媒介促进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融合发展。


三、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治理策略

周边传播包含三大要素: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及传播客体。新冠病毒传播同样遵循着周边传播规律。新冠病毒传播同样具备以上三大要素:传染源(与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相关的新冠病毒)、传染主客体(蝙蝠、果子狸等动物及易感人群)、传染媒介(受感染哺乳动物及人体的眼鼻口等呼吸器官及其粪便等排泄物)。新冠病毒直接或者通过中间宿主,演化跨种传播至易感人群。因此,正确认识新冠病毒周边传播规律,尽快遏制疫情周边传播,同时也要运用周边传播理论,深入剖析疫情防控治理策略传播不力的现状及成因,找准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治理策略,尽快完善联动机制、协同优化供给机制、准确把握内在机理、积极推动法治进程。

(一)尽快完善我国疫情防控传播的联动机制。

疫情的爆发不可能一蹴而就,有其自身发展规律,必须防微杜渐,“落叶知秋”。疫情一旦爆发,不可避免会引起公众情绪不安和社会恐慌。因此,信息的准确、及时、公开披露是防止疫情快速扩散的“阻断剂”,也是凝聚全党、全社会共识的“强心剂”。新冠病毒疫情暴露出我国应急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上报、反馈与披露机制仍存在一定缺陷,亟须畅通高效、公开、客观的信息渠道,完善疫情防控传播的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公开、预警发布、舆情引导及国际沟通四大机制。

1. 完善重大疫情信息公开机制。现状表明,新冠病毒**的威胁,在于其传染速度非常快。要战胜此“疫”,关键也要“快”,做到“快速筛查,快速隔离”,确保“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治尽治、应控尽控”。此次新冠病毒疫情出现后,相关部门存在疫情性质的界定不明晰,疫情发布时机滞缓,发布信息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不能做到准确、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是导致感染率、病亡率大增,收治率、治愈率低下的**症结所在。因此,尽快完善我国重大疫情信息公开机制,对疫情信息瞒报、错报、漏报等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刻意垄断数据信息资源等行为要加大惩罚与监督力度。

2. 尽快完善重大疫情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预警发布系统是国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已建成国家、省、地、县四级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多个部委的共享共用发布渠道和多渠道、一键式的信息发布能力。但是这次新冠病毒疫情预警信息发布滞缓,联动机制不健全,缺乏明确的传染病疫情预警信息发布与公开。因此,有必要利用预警发布系统的农村大喇叭、预警信息显示屏、气象影视、互联网、新媒体、手机短信等,提高社会公众信息传播覆盖率,打通广大农村、牧区和偏远山区、城市社区的疫情防控传播“最后一公里”,强化我国疫情防控信息快速、精准和分级发布和科普宣传工作。

3. 健全公共舆情引导机制。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传播形势严峻、错综复杂,有关疫情的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集中凸现,焦虑、恐惧心理难以避免,健全公共舆情引导机制尤为重要。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彰显战“疫”有信心。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联防联控积极有为、防疫抗疫一线的生动事例、疫情防护的科学普及能够形成疫情防控的强大力量。二是及时主动作为,壮大战“疫”正能量。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性、针对性、专业性回应群众关切,科学应对战“疫”问题,壮大正能量,坚定全社会战“疫”信心。三是全面依法行动,彰显战“疫”有责任。坚持科学标准和法律准绳,合理合法合规发布战“疫”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依法加强网络媒体管控,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

4. 加强疫情信息国际沟通机制。中国不仅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挑战,还要阻击国际社交媒体的虚假“信息疫情”。一是积极开展国际风险沟通工作。及时有效的国际风险沟通是疫情防控成败的关键。境内联防联控、境外疫情传播监测是疫情防控传播由被动变主动的法宝。本着公开、透明和负责的态度,中国需要及时分享协同完善疫情防控的主要措施。二是主动公开疫情发展动态。国际社会一直高度关注新冠病毒疫情发展,中国有必要主动回应国际关切,有效影响国际舆论,讲好中国故事,展现中国精神,彰显中国速度、中国规模、中国效率。三是全面做好大国外交工作。继续做好同世界卫生组织(WHO)、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协调,尽快研制出应对新冠病毒和虚假信息的“疫苗”,促进全球疫情信息共享,协调全球疫情防控策略,尽**努力争取国际社会理解和海外华人华侨的支持。

(二)协同优化我国疫情防控传播的供给机制。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进一步打造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四全媒体“,协同优化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运行机制。

1. 加大多元传播主体供给。周边主体可大可小,大到国家、地球、宇宙,小到一个人、一朵花甚至一个电子。一是加大政府部门的主体传播供给。具有“条块结合”权力关系的中央和地方党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及对应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都是传播的重要主体,可以通过其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方式,用好权威平台,进行疫情防控传播。二是加大官方专业媒体的主体传播供给。党报党刊、电视电台及其新媒体平台,都是疫情防控传播的重要主体。既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授权作为“政府代理人”角色进行疫情防控传播,也可以作为独立部门进行疫情防控传播。三是加大民营媒体的主体传播供给。如影视公司、百度、今天头条、抖音等经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媒体平台,可以自主进行和平台审核的多渠道疫情防控传播。四是加大公民个人自媒体的主体传播供给。当然,也包括可以为人类利用的具有人工智能的机器主体、动物、微生物等其它主体。

2. 健全多元传播要素供给。从资源禀赋结构约束出发,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需要整合多元生产要素,将**产业结构内生化,增加周边传播过程中资本、劳动、技术、制度和管理供给。一是加大资本要素的供给。目前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传媒产业模式尚不清晰,从“受众免费”向“用户付费”运营模式转换困难,大量媒体产业资金短缺、经营困难,需要通过财政拨款、金融支持和市场手段加大资本要素的供给。二是加大人力资本要素的供给。知识技能、文化水平与健康状况等要素直接影响着传播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性发挥,也是媒体产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三是加大传播技术的供给。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融媒体技术直接影响着未来疫情防控传播过程和传播效果。四是加大制度和管理供给。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应对“SARS”疫情的有益管理经验、强大科技和物质基础都推动着我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传播的制度和管理供给。

3. 优化传播过程的流程再造。媒体融合导致竞争壁垒的消失和竞争格局的加大。一是传播平台再造。融媒体时代,数字化传播平台是流程再造的关键。整合纸媒报刊/杂志、网络报刊(门户网、电子报刊/杂志)、移动媒体(微博、微信、微视频和客户端“三微一端”),打造数字化全媒体平台。二是传播内容流程再造。打造“中央信息厨房”,形成“综合新闻业务支撑平台”,实现新闻内容和新闻线索的统一采集、管理、提取与共享。三是传播团队的流程再造。打造一体化“交互式指挥系统”,从传统垂直的科层次管理层级向扁平化的交互型组织流程转变。形成以报纸期刊网站、广播、电视、移动阅读终端等数字化全媒体平台为核心,不同媒体结成互动型的“中央信息厨房”为过程,从而建立起“同轴电缆式”的共享型组织模式。

4. 理顺对外传播的范式转换。我国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中国的责任担当和政府的应对措施得到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高度赞赏,但我国疫情防控对外传播“逆差”现象表明,中国对外传播输出远低于国外传播输入。“一带一路”倡议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实践需要运用“转文化”(transculturality)的对外传播范式促进人类文明的交流与互鉴,破解对外传播的失衡。一是转换周边传播内容,做到异曲同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善用国外经典流行的传播模式,如源于韩国、风靡全球的“江南style”来转换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内容,达到“换汤不换药”的传播效果。二是转换周边传播形式,契合受众“偏好”。巧用换位思考,充分转换传播目标国的受众偏好、文化符号和叙事方式,诠释我国疫情防控传播的“中国声音”、“中国价值”和“中国表达”,如中国“抖音”已经转换为日本、印尼的“TikTok”,中国支付宝(Alipay)成功转换为泰国“Ascend”、印度的“Paytm”等。三是转换周边传播渠道,实现“草船借箭”。尽管我国疫情防控对外传播需要“孔子学院”式直接传播行为,更可以利用“来华访学/留学”等渐进方式,充分利用受众所在国的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渠道进行有效传播转换,做到“因时而动、因势而行”。

(三)准确把握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内在机理。

基于斯蒂文·芬克提出的“四阶段”演化论,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也应针对潜伏期、突发期、蔓延期和恢复期四个不同时期,做好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工作。

1. 坚持潜伏期内的信息及时披露,勇做铺路石。新冠病毒疫情,不同于地震、海啸和气象灾害,疫情诱因发展缓慢,现有的技术、观测和预警系统不易察觉,大规模地通过媒介传播远未发生。因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政府部门应该坚持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对疫情的信息汇集、传播性质、严重程度的预判及应该采取措施的速度、广度及力度及早公开,提前做好舆情管理、舆情引导和正面宣传教育传播,建立应急的社会公众反馈机制和科学防控手段的普及教育。

2. 坚持突发期内的正面传播,做好主力军。一是官方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突发期疫情传播速度快,官方信息公开“速度”和“准度”是做好疫情防控传播的核心,也直接影响着疫情防控传播权威性和主导性。二是主流媒体的快速正面引导。主流媒体的媒介性质决定其流程化的层层审批容易引导时间滞后,错失舆情传播的**时机,也影响着疫情防控传播的效果。三是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理性参与。互联网是开放的舆论场,用户庞大性和认知水平差异性导致新媒体的失序参与。因此,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理性参与是做好疫情防控正面传播的关键所在。

3. 坚持蔓延期内的有效干预,做好守门人。一是把握好政府部门内部主流媒体、新媒体间的信息传递与反馈关系,有利于其官方舆情传播渠道和社会公众直接对话的便捷途径,也方便直接进行有效管理。二是把握好不同政府部门与主流媒体、新媒体三者的关系。在疫情蔓延期,政府相关部门是疫情防控传播的信息来源地。主流媒体是政府部门权威信息披露的正面舆论传播者,政务公开的监督者,新媒体不实传播的调节者、监管者。三是把握好主流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传播互动关系,促进疫情防控传播的有序发展。主流媒体应及时回应新媒体关心的疫情防控传播话题。新媒体也会对主流媒体的报道进行评估、核实及回应。因此,要坚持三者的互动和有效干预,做好疫情防控传播的守门人。

4. 坚持恢复期内的良性互动,做好推进者。一是加强预防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健全传播信息源发布、监测、监督和监管措施,强化传播数据库建设,全面分析舆情传播动态,做出前瞻性预测和针对性预防、快速高效舆情响应机制。二是构建立体媒介矩阵。疫情防控传播应整合优化各媒体,打造立体媒介矩阵,综合运用“党报党刊、电视电台、两微两端”等传播重地,抖音、微视频等平台,实现立体媒介矩阵几何级数累进效应。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新媒体是防止疫情防控传播谣言和避免疫情防控传播恶化的重要环节。要重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深度调查记者、知名网络名人等新媒体负责人的培育,把握社会问题和民众诉求,使之更好地传递政府的决策态度和政府决策过程,为达成传播共识奠定基础。

(四)积极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周边传播的法治进程。

1. 推动我国疫情防控国际传播的法治进程。新冠病毒事件中的美国闭馆撤侨事件报道、国际救援评价、美国对中国公民入境采取全面的旅游限制的评论,美国疫苗对华援助等方面,作为国家整体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外交话术辞令缺乏泱泱大国应有的包容气度和自信风范,不利于整体性规范性国际传播话术。在国际协议层面、国际协作层面和国际交流原则中不能**限度争取国际支援,推动我国疫情防控传播的国际传播进程刻不容缓。

2. 推动我国疫情防控的新闻发布会制度完善。我国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外记者云集,媒体记者到场,应该是一场集党中央关切、社会关注和“有为”政府形象展示“三位一体”的集体亮相。新闻发布会期间,通篇念稿、废话连篇、漠视媒体质询和回避媒体提问的现象屡见不鲜。患得患失、害怕问责、窒息沉默、“官味十足”形态不时显现,应该把政府部门传播能力建设尽快提到议事日程。

3. 推动我国疫情防控传播的公民有序参与进程。随着自媒体的兴起,民间舆论、民意传递、网络谣言此起彼伏,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背景的网民参差不齐。集体情绪和群体认知都需要积极引导,需要通过立法促进公民的有序参与,营造更开放、更健康的疫情防控传播渠道、社会治理环境和国家建设氛围。

    2019年新冠病毒疫情无疑是2003年“非典”之后的又一场“大考”,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推进,必将促进我国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制传播也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周边传播理论的应用必将更加深入。





【社科基金】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周边传播理论与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7ZDA288

【作者介绍】本文作者系韩永军,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周边传播理论及应用、文化产业发展与公共政策。




责任编辑:刘娜 马月红

网站编辑:李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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